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7章 68分!(1 / 1)

死者陈伟犯事,导致被仇杀?

陈长春眸中闪烁,却并未解释这句话,开口道:

“不知,先汇报查出的信息。”

闻言。

刘金也只能压下心中猜想,腹中打好草稿后,才开口缓缓说道:

“陈伟,年龄23岁,学历初中,期间从高中退学。”

“根据阶段化划分,警方将其人生划分成两段,第一段,为延黄小学,第27中中学的学生时期,又在17中上过一年学。”

“第二段,为退学后至现在的人生经历”

很普通的人生。

绝大多数人均是如此,无非上学与社会二者。

只不过

“等下。”

边听边看的陈长春忽的眉头一蹙,他抬头,打断刘金的话。

“延黄小学?还有27中中学!?”

刘金点点头。

“延黄和27中.这两个学校不对吧。”

陈长春迟疑着,十余年的刑警经验令他察觉到不对劲。

“我记着延黄小学在洪福区乡下,27中则是在镇中。”

“无论哪个,距离市区都有至少二十公里的距离!”

“陈伟幼年在那上学!?”

上学地点与居住地往往都脱不开关系,除掉高中,小学与初中学校离自身上学地点,往往也就几公里的地方。

更别提二十公里了!

小学不留校,你上学要一来一回四十公里?

“还是说,陈伟幼年随爷奶在乡下生活?”

陈长春看向刘金,眼神中带有询问。

“确实在乡下,但并非跟随爷奶。”刘金摇摇头。

这次不等对方问,他便将剩余话都说了出来。

“陈伟之父陈建和其母朱虹,早年间也住在乡村,爷奶一辈早已死亡,陈伟与父母共同生活在老家。”

“只是对方七年前搬出老家来到市中而已。”

“也是同年,陈伟从校退学。”

陈长春眉头皱的愈发紧张。

如果这样来看,按照徐良所说,矛盾点便藏于这两段不同人生当中。

前者乡下,后者城市。

“陈建一家人所居住房屋,是租还是买?”

“全款买的,不算装修估值大概在七十万。”

“七十万,全款!?”

陈长春有些错愕。

七十万东国币,在2004年购买力实属硬实,在瀚海市能买个小别墅!

更别说,对方是七年前,也就是1997年了。

哪怕放在东国的首都上城,这年头也足够买下一间二百平大房间了。

“哪来的钱?”陈长春眉头一挤。

“陈建是村长。”

刘金开口解释着。

陈长春又道:“村长也不够,即便贪,也不够!”

窥一角而知全貌。

对方房子七十万全款,车子定然也不差,日常花销,以及死者陈伟身上的名牌,这不是一个村长能办到的。

即便是贪,也得贪的很辛勤!

毕竟,这是1997年的农村,还是现钱而非泡沫资产。

“正规渠道来的。”

刘金指了指文件上的信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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