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12章 抓人!陈东陈华!(1 / 1)

陈长春不知道。

至少,在目前没抓到任何一人的情况下,警方没任何一人知道其信息!

“迟则生变。”

“尽快将双方抓捕归案!”

陈长春收敛起杂乱的思绪,深吸一口气,神情十分严肃。

“陈华目前在什么地方?”

刘金摇摇头。

“不知道,四年前对方只是留下陈家村当年的地址便将尸体领走。”

“同时,对方在拆迁后并未购置房屋,也没更新过身份证件。”

这年头没摄像头,手机也没几个人有。

如果找不到目标身边人的话想找个人出来,无异于大海捞针!

“有人知道。”

徐良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

有人知道?

谁?

不等众人询问,徐良扭头,看向殡仪馆另一处。

那里,是藏死者陈伟的冰柜!

“陈伟知道!”

陈伟知道?

他怎么可能知道?

再者,人都死了,即便是知道,也不可能告诉警方

众人眉头皱起,不断思索。

直到陈长春忽的愣住,眼前一亮。

“你意思是”

徐良点了点头。

刘金见此,错愕后忽的明朗起来,瞬间理解。

直到最后剩下王超,他脸色憋了半晌。

最终道:

“啥意思?”

陈伟知道凶手目前住在哪。

如何知道的?

二次返回现场!

凶杀者在杀害陈伟后,曾二次返回过现场!

这能看出什么?

看出对方在杀害陈伟时,心中曾十分恐慌,于是逃跑,而二次返回现场,这恐慌之情就散了许多。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地方能散掉恐慌的情绪?

能让自己带来安全感,与恐慌对冲的地方!

举个例子。

小时候所有人打架哭后,所哭喊的都是‘妈妈’,父母一来便安心。

同理,意外杀人后,绝大多数人在慌乱中,也是急速的往家赶,回到家便会稍稍安心。

案子也是如此!

死者死亡时间与凶手返回现场,两者间仅隔着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凶手在杀完人回家,又来到案发现场仅用了这些时间。

案发周围没有车辙,纯靠双脚.一小时能走多远?

“陈华的居住地址,如果没猜错的话”

“就在案发地点,半径七公里以内!”

“排查直径十四公里,这不是个小工程,但案发现场同样是个信息。”

“案发现场位于垃圾巷,双方发生矛盾时所处于垃圾桶的位置。”

“而凶手又非刻意埋伏,那来这能做什么?”

垃圾桶只会发生两件事。

丢垃圾,以及捡垃圾。

捡垃圾同样又有两种人,一种是环卫工人,第二种便是

拾荒者!

而现场,恰恰有垃圾桶被翻找过的痕迹!

“如此,信息被压缩在半径七公里的拾荒者,这依旧很难查。”

“不过,但凡是捡垃圾的拾荒者,都绕不开一个地方。”

“那便是废品回收站!”

六月四日,早上八点。

徐良等人来(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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