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刘金领命,随即便转身向外急促走去。
菜市场附近的养猪场不多,他将中队拆成三人一组,估摸着几小时就能检验推论是否正确。
而留在办公室的几人
“你怎么”
杨若兮目瞪口呆的看着徐良。
她隐约察觉到徐良这是在干什么了
律师律师还能赚这一行的外快吗?
对方所做.不是刑警的活吗!?
这很不律师!
“这很律师,没有侦查能力做什么律师!?”徐良严肃的反驳对方。
这.这对吗?
杨若兮满脑袋的问号。
不等她继续询问。
徐良便转头看向陈长春,发挥出他拿钱办事的职业道德。
“至于案件性质目前很难定性。”
“谋杀,意外死亡,又或是激情杀人三者都有一定可能性。”
闻言,陈长春皱起眉来。
这点和他所想没什么区别。
目前已知线索是什么?
凶手将一个人肢解随后进行贩卖,除此以外,没有什么可以推导性质的信息。
致死伤是什么?
死者是什么身份?
这些都没有。
不过可以猜!
“嫌疑人在贩卖肉时,并不图财,会不会是想毁尸灭迹?”
陈长春忽的开口询问。
也就是说,嫌疑人想藏尸?
倒是有可能,毕竟,伪装成骆驼肉被吃进肚子里肯定要比简单的藏尸稳妥的多!
只要一消化,还有什么东西能查的出来?
“有可能,不过.”
徐良顿了顿,忽的又道:“我更偏向于仇杀。”
“用胃来藏尸,这本身已经违反了‘藏’这一字。”
“想一想,凶手将尸体埋下容易被人发现,还是卖给几十个人吃容易被人发现?”
毫无疑问的是后者。
大多数用胃藏尸的,都会选择将尸体喂给野狗或是动物。
而卖给人这就很少很少了。
若是是为了钱,又或是满足某些癖好那还好说。
可凶手定价1块钱,同时面对猪肉摊老板的扫货,对方也欣然答应,随后转身离去这两点,便否定了癖好与钱的选项。
既不是谋杀,也不像藏尸
那就只剩下意外死亡与仇杀了!
相比案件过程,仇杀的概率明显要更大,最起码致死原因与仇有关。
“当然,也有可能是嫌疑人脑子有问题,身边有猪的情况下,非得让人来吃。”
徐良双手一摊。
若是这样,那他也没办法,毕竟再聪明的人也很难防蠢货。
可要是仇杀
“按照之前所说,仇恨情绪的生成,定然要有一个加害者与被加害者。”
陈长春眉头皱起。
他开始思考仇杀的可能。
“死者若是因仇致死,那他与凶手之间是什么仇恨,且谁是加害者?”
这案子简直惨绝人寰
就在他回警局的路上,案子上报市局后杜涛直接炸开了锅。
食人案啊!
不说别的,单单是破案后发布公告,信不信瞬间传遍全国!?
两个半月前瀚海(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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