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晚上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感觉自己学坏了,因为他喜欢上了雪茄的味道。
此时的美国,还没有公共场合禁烟禁酒的各种规则,所以男人们在街上抽烟的非常多,而这其中70%都是雪茄,少部分是鼻烟、莫合烟和刚出现不久的卷烟。
从雪茄被大众所熟知的那一天起,古巴雪茄就是最好雪茄的代名词。
拉里之前跟着华莱士先生抽第一支雪茄的时候,就是古巴雪茄。等拉里学会在口腔里仔细分辨雪茄烟雾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混合香味时,那时拉里就已经觉得抽雪茄是种非常舒服的体验了。
可这次在联合牡蛎屋的偶遇,拉里感觉到这位陌生红发男人给的雪茄更加醇厚、更加带劲。
尤其是距离自己早晨躲在浴盆里睡觉还不过18个小时的现在,抽一口雪茄,能让拉里将心情调整到更好的状态。
拉里前世听到过一个说法,说年轻人不喜欢喝酒、抽烟,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真正遇到,生活的压力让他们睡不着觉的时候。
酒精和烟草,从来就不只是让人休闲的,而应该是让人排解压力的。
拉里现在压力就特别大,每每想到自己不到15岁的年纪就积攒了1万美元以上的财富,拉里就会感觉到压力山大。
所以他今天晚上疯狂的爱上了雪茄。
之前在联合牡蛎屋的那根雪茄,他在回来的出租马车上就吸光了。
回到家里后,拉里先把白天成衣店里送来的衣服都摆放到衣橱里,然后又把卡梅尔送来的新床单铺好。尽管他今天走了那么多路,腿脚非常酸痛,但他也没有睡觉,而是一人走到阳台上,敞开军呢大衣,掏出红发男人给的那盒雪茄。
桃花心木保湿雪茄盒,是一种额外的包装,是富裕人群为了存放雪茄的专门定制品。
拉里从里面抽出一只雪茄,拨开了外包装的玻璃纸,然后将那根雪茄放在鼻子底下深吸一口气,马上就闻到了熟悉的可可芬芳。
拉里从兜里摸出一盒火柴,这还是在哈特福德的酒店里顺手拿的,上面还刻着橄榄枝酒店的名字。
刚想点烟,拉里发现自己少了一件东西,竟然没有雪茄剪……
可现在天气已经晚了,即使是后湾区,也没有地方能在晚上买到雪茄剪。
不过这难不倒拉里,他一口咬掉雪茄头,呸的一声将小半截烟头吐到楼下,用从联合牡蛎屋带出的牙签在雪茄屁股上扎个眼,随即划着火柴点雪茄。
不过问题又来了,普通火柴点雪茄简直太费劲了,拉里索性抽出十几根火柴,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奢侈的把一把火柴都划着,这才顺利的点着了雪茄。
拉里深深吸上一口……这特么第一口真是带劲啊!
感觉自己都快看见太奶了。
此刻,寒风轻抚、四下寂静,触目所及之处,到处都是整齐的漂(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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