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香江:从糖水铺到实业帝国

第122章 赔偿(求月票推荐票追读)(1 / 1)

吴思远几乎能想象到国泰机构负责人听到这个全新合作模式时的惊讶表情。

“不仅如此,”陈秉文补充道,“如果国泰机构同意合作,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将由我们陈记东南亚分公司新任的副总经理李明哲先生全权负责对接。

未来,我们在东南亚的影视版权合作、品牌联动,都会逐步整合进分公司的业务版图。”

吴思远彻底信服,“我回去就立刻联系国泰机构,把陈生您的这个意见转达给他们!”

“辛苦吴生,不管是东宝东和还是国泰机构,你可以暗示一下他们,除了他们,我还可以找别的发行机构合作!”

“我明白!陈生,你放心!”吴思远重重点头,略有点小兴奋的说道,“这话我一定带到!

让他们知道,想拿下《醉拳》,就得拿出最大的诚意!

您这套‘产品+文化’的组合拳,我相信他们只要不傻,就能看出里面的巨大潜力!”

说着他站起身,握着陈秉文的手,满脸敬佩的说道:“陈生,我今天来这一趟,真是值了!

学到了一套颠覆传统电影发行和商业营销模式的顶级营销手法,您这商业头脑,我吴思远服了!

以后有什么好项目,请一定要带上我!”

送走了满怀震撼、心潮澎湃的吴思远,陈秉文回到办公桌前。

吴思远的来访,如同一根引线,将他脑海中关于“产品”与“文化”的战略蓝图彻底点燃,而这张蓝图的核心引擎,毫无疑问就是程龙。

他知道,《醉拳》爆火之后,在接下来的整个八十年代乃至九十年代初。

在整个东亚乃至东南亚的文化娱乐市场上,能凭借一己之力持续掀起狂潮的男性电影明星,程龙是独一无二、无可争议的王者。

其巨大的票房号召力、亲民健康的银幕形象、以及搏命敬业带来的独特魅力,所能产生的商业价值是现象级的。

所以,必须要充分利用好程龙的三年代言时间!

他之所以当初通过糖心资本,只与程龙签下三年而非更长的代言合约,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其一,避免趁人之危的嫌疑。

当时程龙虽崭露头角,但远未达到后来的巨星地位,合约价值并未最大化。

若签下过长年限的超低价合约,虽能锁定成本,但一旦程龙爆红,极易在双方心中埋下芥蒂,不利于长期合作。

三年,是一个既能享受其成长红利,又显得公平合理的期限。

其二,也是更关键的一点,他对陈记自身发展的绝对自信。

他坚信,有三年的时间和程龙这颗“核弹”级的助推器,足以让“劲霸”和“脉动”这两个品牌系列产品,深深植入目标消费者的心中。

届时,品牌自身的力量将成为主导,对单一明星代言人的依赖将会大大降低。

这三年,是借势腾飞的关键窗口期。

“但这(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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