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落:第一部

第一百一十章 盗匪结盟(1 / 1)

一行百馀人在平野之地前进著,因为今天就是盗匪团宣告要採取行动的日子。

队伍中只有五名核心干部骑著马,另外还有几名首领亲信驾著驴车。

威胁对象乖乖献上供品自然是最好,要是想顽抗就得看内应所发的讯号,再决定是要进攻还是转移目标。

为首者的诺曼满身红色毛髮,就因那浓密鬍鬚而有了‘红鬍’的绰号,这也是他所率领的盗匪团名称。

这是冬季结束后的第一笔重要卖卖,比起奉献的金钱、粮食和酒,大家更期待的是女人。

先前因为战争和气候双重因素而不适合出来做案,只能靠狩猎来补充粮食,为避免粮食不够吃,首领都会发少许钱粮让自愿者暂时出去谋生。

虽然留下来便不用辛苦打零工,可是也没机会找女人,甚至有可能得当替代品。有人就因为当首领和干部们冬天时的床伴而成为亲信,这种事虽然大家怕首领的威势不敢谈,私下却都很清楚。

因为寨子裡生活太闷,甚至有人玩起噁心的把戏,几个傢伙抽籤或掷骰,输的倒霉鬼就得负责让其他人发洩一次。很多留守者说什麽也不肯参加这个,因为就算赢都觉得心裡不舒服,输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留下来的人是这样,出去的也没好到哪裡。首领给的钱粮才那麽点,这时干偷鸡摸狗的勾当是可以多弄到些资财,但因外地来的陌生者身份很容易被注意到而追查出来,就算未被抓住也得当通缉犯了,所以没什麽人会挑这时犯案。

因此就要辛苦地打零工混口饭吃,大多数时候都累得要命,哪来的体力找女人?就算遇上天气坏不工作的时候,攒下来的钱粮顶多也只能找那种最便宜的妓女两三次。

所以一想到能玩真正女人,而且是泰姆的良家妇女。去过的人都知道那村子的妇人有很多长得不错,光是那女村长就让人每次看到都想狠狠抓上一把。

众盗匪心想,与其让村民送三十个女人出来,倒不如大伙进去洗劫,把裡面有点姿色的都掳走才痛快。

若有三十个,首领他们会先挑出最好的自己享用,剩的才分给大家,那样的话五、六个人才能分到一个。要是进村打劫,大概可以三、四个人分一个,只可惜那个女村长一定先被挑走,至少得等干部们都玩腻才行。

当部下们边想著女人边前进时,骑在马上又在队伍前列的首领却发现异状,有一骑正向盗匪团奔驰过来。

‘红鬍’诺曼举手发声要队伍停下,像这样单枪匹马向著他们来,绝对不会是军队或警备队来攻击,比较可能是某方的使者或要求入伙的亡命之徒。

对方来势不慢,可是却能很快地将座骑停住,此时双方距离大约五十呎,这百人首领已看出骑手高明,马也是上等好马,却不知是敌是友。

那人一身黑衣还蒙面,骑著褐色的骏马,手上还拿张弓,可见擅长骑射,但是他却想不起邻近几郡有类似的猛者。

“我找了好几天,你就是‘红鬍’没错?”马上骑士大声道。

“没错,那正是我,邻近几郡最悍强的好汉。”他扯著喉咙回答。

“最好是这样,否则没资格跟我说话。”对方高傲地说。

诺曼皱下眉头,这人气势跋扈、来意不善,就算是要入伙的,也可能挑战首领之位,绝对要小心提防。

“那好汉你又是哪位?”他想先弄清楚对方来历。

“我是帕威鲁最强马贼团‘芬里尔’的七名统领之一,黑狼。奉大首领命令前来通知你们,十天之后的破晓在泰姆村西北方十二哩的森林前迎接,并献上贡品以表示臣服。”

“帕威鲁的马贼团?哈哈哈,这裡是普罗西亚耶,没搞错吧!要我们献上贡品给一个没听过的盗贼团?你的首领是不是疯了。”红鬍身右骑马著的干部说。

“连芬里尔的名字都没听过,你耳朵留著也没用。”说完一道寒光从手上射出。

刚刚发出嘲笑的人立刻感到剧痛,一摸才发现左颊满是鲜血,

在旁边的诺曼发现得力助手的左耳已被射破,这让他大为心惊。虽然在这种距离射破耳朵,高明点的弓手都可能办到,但像那样迅如闪电,几乎没有瞄准就能射中却是生平所未见。

这麽快的出手实在难以格挡,心想刚才那箭要是射向自己面门的话,现在就已落马躺在地上。

“我杀了你。”左耳受创的人吼叫著拔剑,正想纵马时,缰绳竟被从旁勒住。

“我的部下失礼了,是否可以请黑狼大人说清楚点。”红鬍陪笑说。

“哼!你还算有点见识。”马上的弓手大声说道“十天之后大首领就会亲率‘芬里尔’的五百名好汉前来,他想统整普罗西亚北方的盗贼团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做为第一个被收编者你们该觉得荣幸,等所有盗贼团都收编完毕后自然会有好处。”

“那请问大首领打算如何处置不服者呢?”

“只不过是北方的乌鸦群会高兴又有尸肉可吃而已。”对方冷冷答道。

“请回去转告,红鬍诺曼十天后会在约定的地方竭诚献上贡品,以表示对大首领的忠诚。”

“只要对大首领效忠,必然不会亏待你,我就先回去覆命。若为自己性命著想,就别玩什麽花样。”说完拨马回头奔驰而去。

“首领,为什麽不让我宰了那小子,难道你真要向他们表示臣服。”身旁的部下按著还在流血的耳朵说。

“会是谁宰谁我还看不出来吗?蠢货。光凭射破你左耳的那手和他的控马就知道,这距离下对方边逃走边射死我们几个都没问题,要是我放你衝过去,说不定还得多赔几条性命。”

“可是我们几年来辛苦打下这片地盘,就这样被收编,大伙实在不甘心啊!”另一名干部也开口了。

“谁说真的要让他们收编?北方乌鸦要吃谁的肉还不一定呢?”诺曼阴阴地说。

“首领你的意思是…”

“对方人比我们多,难道我们就不能找更多人来吗?对方本事厉害,可是没我们对这一带熟悉。若大家准备充足,打起来还不晓得谁会赢呢?”

“那接下来要怎麽做?”部属问。

“先把眼前的事处理好再说,派一队人先过去看看混进泰姆的内应消息,最好是能轻易拿下那村子。等钱粮和女人都补充好以后,再来打算怎麽对付帕威鲁的马贼。”

“首领,泰姆的情况很不对劲,我们在外围绕上一圈,可是混进去的人完全没反应,任何信号都没放出来。”带队先去探查情况的人报告。

“不可能几个人都在这时离开村子,那一定出事了,可能是有人看穿他们身份而被抓起来。”有干部说。

“是不是要快点进攻把他们四个救出来?”

“进攻?万一裡面有重兵防守呢?他们会被抓已表示裡面有精明的人物和相当数量好手。”另一名核心成员说。

“那是要放弃这四个兄弟囉?”有人不满地说。

“别吵!那四人早就没命,来不及了。”红鬍斥喝争论的部下。

部属们都静下来看向首领,不知他为何肯定派去卧底者已被杀

“先不用说直接被杀,要是被活捉的话,裡面的人一定会设法拷问出情报,知道咱们的计划。问完后想用来当谈判筹码才会留人,当过去看时对方没出来交涉,就可以知道我们的人已经死了。”

“可要是不帮这四名弟兄报仇的话,那以后岂不是让人看扁咱们?”有人提出意见。

“急什麽!泰姆村就在那裡,还担心他们跑掉吗?眼前帕威鲁马贼的事更重要,光凭本郡好汉不足以对抗,还得联络邻近各郡的绿林头目们共同商量才行。我等等分配一下工作,兄弟们分别去请其他首领前来。告诉那些人,要是咱‘红鬍’没挺住,接下来就轮到他们。另外也得去打听打听这个‘芬里尔’马贼团和他们头领们的事。”

在工作分派下去之后,短短几天之内就得到了巨大成效。

邻近各郡的主要盗贼团首领都聚集起来,包括‘红鬍’在内有七个部属百人以上的大盗匪团,那种十几到几十人团体的领袖也有十来个。

虽然超出原先预估,但诺曼并不感到意外,因为这几天派部下去调查的事,其他人大概也知道了。

各地警备队都接到消息发布告示,在帕威鲁掠劫许多市镇的大盗贼团受到一个骑士团和两个联队约四千正规军的围勦,大多数都被歼灭,仅有主体的‘芬里尔’突围逃走。

帕威鲁军追击的结果发现他们越过国境逃向普罗西亚北方,所以接到消息的边境关卡紧急通知各地警备队注意可疑人物,‘芬里尔’大首领的悬赏金额高达四十万索尼,手下七名头领的赏格也都超过十万。

警备队要民众发现类似的可疑人物后通报,以便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在普罗西亚活动的盗匪团一向不会特别关注他国的事,因此帕威鲁发生什麽事很少听说,其实去年另有一个超大型盗贼团‘毒牙’被勦灭,但听起其中几位首领谈起,大家才知道有这回事。

如果不是这个‘芬里尔’踩上众匪的地盘,也没多少人会关心这事。

“各位应邀前来,我实在非常高兴,今天…”红鬍诺曼站出来大声说。

“咱们不是来听这些废话的,直接进入主题,要怎麽对付那些帕威鲁马贼。”有名脸上有疤的高壮汉打断他,正是‘铁爪’盗贼团的首领‘疤脸’。

“疤脸,不用急,人家第一个找上的就是红鬍,他绝对比我们更看重这事。”劝阻者身型修长,为率领‘疾风’盗贼团的首领‘疾风’汉姆林。

‘铁爪’和‘疾风’都是和‘红鬍’规模相当的大型盗贼团,同样也有来自‘芬里尔’的使者要他们纳贡臣服。

找上疤脸的是名自称‘血狼’的红衣蒙面骑士,使用一把长枪并在其两名得力部属脸上各留下一道血痕,还嘲笑说这样‘疤脸’就有三个了。

疾风遇上的则是名自称‘青狼’的绿衣蒙面骑士,那是名用剑高手,他发出战约跟汉姆林比斗,因出剑快速而有‘疾风’异名的盗贼头领自认有剑师上位的实力,但竟连对方三剑都挡不下。

直到部下探得消息,他们才知道当时和己方对峙都是悬赏额超过十万的狠角色。

“咳,那我就直接说了,帕威鲁人要我们三团纳贡降伏的日子各差三天,这表示对方是打算逐步吃掉我们,芬里尔的使者找上其他人只是时间问题。”

“这种事情大家都看得出来,就偏不能如他们意,得全体集结起来痛击他们,让这些帕威鲁人没法再打咱们主意。”另一个大盗贼团‘黑骷髅’的首领‘暗夜’奥兹说。

“不过帕威鲁马贼有这麽强大吗?被勦灭大半居然还有五百人?首领手下干部每个都那麽强悍?”一个小团体首领说。

“兄弟,你不知道那裡的情形才会这样想。据说帕威鲁的盗贼团有彼此兼併的风气,所以经常发展成好几百人的大团体。

通常是首领带著最强精锐为主体,待遇也是这些直属部下最好。底下还有几个被兼併的小团,警戒、打杂的琐事都由这些人做。

就因外围团体不可靠,遇到危险很容易倒戈投降,所以他们吞併一个团体后,首领会花点时间观察挑选,再把精锐编进直辖部队,这样本体就会越来越强。

换句话说,这个‘芬里尔’的人马都是经过挑选的好手,所以实力不可小看。”

“不过五百人是他们本来的数目,在被数倍的正规军围剿后,应该有所损伤吧!”有人提出看法。

“有道理,他们共有七名头领,可是只来三个招降,留四个在大首领身边似乎太多,可能有人在突围过程中受伤。”

“没错,可能只剩三、四百人,而且当中还有负创的。”不少与会者附和赞同此事。

“嘿嘿,大家凑出来的人马有他们三倍,再设好埋伏偷袭,这样还打不赢的话,咱们以后也不用混下去,都捏爆卵蛋自杀算了。”疤脸说得虽然粗俗,但很多人都颇有同感。

“不过打赢之后的战利品怎麽分,对方骑的都是帕威鲁好马,想来也有不少好武器防具和财宝,而且光是八个人的悬红就高达一百多万。”有人提出这事。

“废话,这还用说吗?当然是看战功,谁能杀掉那八人,他们的头就归谁,战利品也是一样。”奥兹大声道。

大家都赞同‘黑骷髅’盗贼团首领的意见,这样才能防止贪生怕死、不肯卖力作战的情况出现。

此时身为在地主的红鬍有部下急忙进来报告,“首领,不好了,泰姆村裡的傢伙居然把咱们的弟兄割下头挂在外面,这分明是在向大家示威。”

诺曼脸现怒容,一转念随即对在场其他人说,“各位,我们在这裡集会,泰姆村的人竟然嚣张的向我们示威,等帕威鲁马贼的事解决后,咱们一定不能放过他们。”

‘疾风’汉姆林却冷笑道“红鬍,别把在场的首领们当傻子,你之前打泰姆的主意很多人都听说。自己派去卧底的手下被杀却要别人帮你报仇,未免太好笑了。何况我们在这集合只有各团的人知道,示威也不是衝著我们来的。”

“没错,而且他们敢这样向你示威就表示有相实力防守,去进攻的损失绝对不会小。”身材壮硕的‘灰熊’盗贼团首领‘断指’也出声。

“我担心的是另一件事。”被公认是众首领中最沉静的‘蜥蝪’盗贼团‘血蜥蝪’赛扬说。

“你们不觉得这种手法好像听过吗?”

“你是说贝尔根要塞的怪物们?”马上有人明白他在担心什麽。

斯堪地人在雪地中可以打败几倍的敌人,在那种环境下把好几倍的斯堪地人打得落花流水,只有怪物才能办到。

“这不是没可能,战后警备队人手不足,他们也许被派来暂时支援,红鬍的手下刚好倒霉遇上。而且他们是军队,或许比警备队更早得到马贼团入侵的消息,才紧急派人补强各地的防卫。”

“这…又不一定是他们,也许是有冒险者用他们的手法吓唬人。”诺曼有点心虚地说。

“好吧!能确认不是我们就帮你,但是进攻后发现裡面正是那群怪物,就别怪大家割下你脑袋送进去。”

“没错,裡面虽然顶多只有一个中队,但也已经很难对付,更可怕的是打赢后就换他们的主力来了。我听说‘贝尔根的恶魔’不但有掌握敌军位置的魔力,而且被其所杀的人灵魂永远无法安息。”

“大家只求军队别找上门来,自己去招惹他们就太傻了,那些帕威鲁马贼就是最好的例子。”

“是啊,何况对手是那群怪物。”众首领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

红鬍尴尬地笑道“各位说得极是,咱们毕竟是普罗西亚人,打家劫舍也只是讨生活,去和军队为敌就太不该了。但是那些帕威鲁来的马贼,怎麽说都不能让他们在我们土地上乱来。”

“为什麽我们不把这件事让贝尔根要塞的怪物们知道,让他们去和这批马贼互相残杀不是更好吗?”一名小首领疑惑道。

“你这白痴,万一连那个可以察知目标的恶魔都来了怎麽办?要是他宰掉那群马贼后,想顺便把我们也解决掉,大家连想逃命都很困难。”有人骂道。

“所以更要消灭这群马贼,如果让他们壮大而引起注意,怪物们就会成群地从要塞裡出来了。”

“我们要保护普罗西亚的土地。”

“对!说的没错。”

“宰掉那些入侵的狗贼们。”整窝流氓盗匪一下就变得像群爱国志士。

讨论完如何抗击帕威鲁人后,众首领们喝酒作乐以示亲睦,但是有几个势力较强的心中却另有盘算。

那些马贼虽令人讨厌,但他们发展壮大的方式却很值得参考,将自己周边的小团收编来强化自身实力确实不错。

只要谨慎地不发展到过于庞大或事情干得太嚣张,就不必担心会引来军队注意而被围勦。

看著其他小势力首领半醉的模样,他们心中盘算著如何在此战后收编这些人。

【后记】

这一章是以土匪强盗们的视点进行的,所以喜欢看爽的人应该不会爽。

原始构想来自于伊索寓言,一群老鼠讨论要如何处置偷吃者的故事。

顺便加上点‘爱国流氓,流氓爱国’调味料。

【整理后记】

当初写到这裡时,让我最无言的是居然有人看了后说‘就算是流氓也会有一些闪光点。’、‘只要能爱国,就算是有些小过也还是能挽救的。’

是我写得不够直白的关係吗?我的意思是爱国是流氓最后的藉口。

用这麽个模糊的口号,外国的、不爱国的都可以当打压排挤的对象,而谁不爱国、谁是外来的,当然是由他们这些爱国者定义。

我大学时有种说法“要讚赏一个女生漂亮,如果不漂亮,要说可爱。如果不可爱,要称讚有智慧。如果也不聪明,我们要说他善良。要是也不善良,我们还可以说他率直,要是连率直都不行,那就只能称为爱国了。”

这就为什麽我们有很多爱国女同学的原因,想不到藉口了,才拿爱国来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