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骨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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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站在戚麟的前面,一言不发的想着他和自己说的每一句话。

严教授当时荡着秋千,在看操场上打篮球的年轻人们,脸上还微微带着笑容。

他亲手创造的艺术殿堂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后生在发光了。

戚麟抱着那束白菊花,又想起了林久光说的那句话。

人活着,就像去游乐场里玩。

不管排队多久,玩够了没有,时间到了,就要离开了。

等到了要离开的时候才后悔没有玩够,一切都晚了。

他其实一直想问问这个教授,想和他聊聊天。

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些人生选择正确与否,也一直想听听严教授的看法。

可是他总觉得自己在表演路上还没有成功。

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奖项,票房很好但也都是导演和摄影团队的功劳。

他总觉得,只有江绝这样实绩满载的有实力的人,才可以去问这样一位开山鼻祖般的人物。

再等等,等自己再多一些成绩了,再去拜访他。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时间就是这样,没有对任何人留有半分情面。

等终于轮到他们两人过去,上香下跪磕头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全黑了。

香火和烛火都散着庙堂独有的味道。

一炷香,两炷香,三炷香。

死后的世界不可知,说什么纸钱香油,真的能不能汇过去也是未知的。

说白了,这些仪式都是为了让活着的人能够接受告别。

他们默契的和父母一起守了三天的灵,其他地方哪里也都没有去。

媒体被安保人员圈在了外面,谁也不能进来打扰他们。

等最后离开殡仪馆的时候,戚麟握着江绝的手,看着车外远去的风景。

“活着真好啊。”他突然开口道。

江绝握紧了他的手,感受着掌心的温度。

“嗯。”

第103章

秦以竹是当天过去的。

她红着眼睛给曾经的班主任磕头上香,几乎哽咽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之后的一个星期里, 连上课的时候说话都是哑的。

学校开了追思会, 各种老师在台上讲述着过去和种种历史, 台下的学生有的一脸茫然的抬头听,有的在看资料和影像时满脸泪水,还有人在玩手机。

但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就像风沙抹去沙漠的脚印一样。

戚麟终于敲定了一个本子,决定接受邀约去拍电影。

电影的导演是魏风的老友陆光简,一个很有才华的秃头男士, 也是当年奉旨捕捉江绝去演星途的人。

他和魏风曾经携手拍了好些个带有纪实风格的电影, 后来不仅爆红,还给他们带来了金水仙奖和金梧桐奖。

魏风靠着又拿了一个金水仙的最佳导演, 当初在领奖的时候就对着镜头亲了亲那半拉叶子。

然而老魏现在说拍网剧就拍网剧去了, 鸽人比谁都快。

一开始说的是考虑一下拍网剧,不怎么样就继续开新剧本。

结果一拍就是四十集,完了说拍新电影的事先放放。

这一放,连的第二季都开始拍了。

陆光简算是等秃了头,直接决定从副导演把自己扶正,又开始给各种明星快递剧本。

然而绝大部分人现在都知道跟着魏风能出名发财,对这个籍籍无名的副导演不怎么感兴趣,连回复拒绝的时间都懒得给。

但是戚麟却动了心思。

这个电影讲的是一个农村小伙子是如何被诱惑着成为快手主播, 最后陷入迷失和疯狂的。

卖票房肯定不能卖了,剧本一看就不是商业电影。

问题是,这本子的剧情实在是深刻又令人叹息。

伴随着社交软件的风行,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交换自己的生活。

他们把自己的一切都po在微博和抖音上面,期望能够得到赞美和认同。

可问题在于,各种‘点赞’、‘转发’,会让人陷入虚假繁荣里。

剧本里的沈二就是这样的人。

他坐大巴车回乡的时候,原本有个神经病在跟司机喋喋不休,而且试图在高速路上争抢汽车的方向盘,显然是打算让司机强制停车。

沈二其实没有想着保护其他人,单纯觉得再这么作妖下去自己就要死在这高速路上了,直接拿包里用来捆螃蟹的绳子把那人一拳打翻之后用手脚都绑了起来,等高速交警来了之后把这王八羔子送局子里去了。

他的这个举动被车里的其他人录下来发到了往上,配合他乡土的发型和浓厚的口音,他直接走红成为了‘一拳哥’。

他被经纪公司诱导着开始拍各种惺惺作态的视频,后来表演各种丑化农村人的形象,账户里的钱伴随着各种热门转发开始源源不断地流进来。

这个沈二算不上聪明,也算不上不聪明。

他被夹杂在城市和农村两个文明的洪流之间,既听着家里老人劝的‘女人要打服了才听话’,又在进城参加表演时认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割裂与碰撞不断的让他认知产生分歧,也是最后一切矛盾和痛苦爆发的根源。

这个电影如果真的拍出来,其实还挺有喜剧色彩的。

各种黑暗的社会现实被转化成了黑色幽默,而且方言又自带笑点。

身份在产生冲突的时候,各种梗也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如果叙事和表演效果好的话,真搞成个喜剧片也说不定。

毕竟一个电影到底好不好笑,还是要看演员的。

再好的本子,不加入演员对形象的展示和丰满,观众什么也感受不到。

“我有点想演这个。”戚麟把剧本递给江绝,拜托他也帮自己过目一下。

江绝之前在自己邮箱里看过这个,低头翻了几页又确认了下,才开口道:“是个好本子。”

他已经参加了父亲这边的写作班,就不去凑热闹了。

“我在想,这么乡土化的人物,我演得好吗。”戚麟想了半天道:“我活了二十多年,好像还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吐过痰。”

江绝放下手中的东西,如同打量一个模特一样,上上下下的把他看了一眼。

“现在的你,就算把衣服全都换成农村的那种风格,走到大街上,人们还是全都认得出来。”

他顿了一下,又开口道:“你的气质要完全改变,才能演这种角色。”

曾经有个脱口秀节目里,胖胖的英国主持人戈登把贾斯丁比伯带去卖衣服的店里,给他挑各种杀马特的村土风格衣服。

然而不管这些衣服在主持人身上看起来什么效果,给这位明星一穿就全都像潮牌。

不讨论有关这位明星的各种新闻,单纯从他穿衣服的效果来说,当真是披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