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王

第31章烽烟(1 / 1)

世元380年初,云镜南的逃亡生活接近尾声。

在铁西宁的暗中帮助下,他得以安全抵达布鲁克城。

在巍峨高大的城墙脚下,身着便装的古思、布鲁克城黑龙骑将管丰一齐向云镜南道别。

古思心中五味俱全,朋友、国家、责任、本能、矛盾……,他的眼神复杂至极,然而在此时,更多的是离别的惆怅。

“阿南,我知道你不会死!”古思道。

云镜南这半年来风餐露宿,形容有些憔悴,但神情依旧轻松,他咧咧嘴道:“当然不会,我们三个人都算过命的,我活得最长!”

他昨天晚上才到布鲁克,而今早便要离去,心中不舍。但在布鲁克如果呆得太久,可能会泄漏行踪,他不想给古思留下与犯臣交往的流言。

古思忍住上前拥抱的冲动,道:“阿南,你知道,我是一个呆板的人。你刺杀陛下,我本应抓你。”

云镜南点点头,他明白古思和铁西宁的不同。铁西宁为了朋友可以丢掉一切原则,而古思不一样,在他心底还有一个词和“朋友”一样重要,那就是“国家”。

“你以后不要再进布鲁克城,也不要让我难做!”古思咬着牙才说出这句话。

云镜南突然体会到一股悲凉的酸意,就象忆灵在射狐赛上看他那一眼时的感觉,无助而悲伤。

管丰站在一边,插不上什么话。他也爱国,但他同样敬重云镜南和古思。是云镜南给了他晋升的机会,是古思使他意识到自己的价值,两个人风格迥异,但都是“好人”。从心底里,他更欣赏云镜南敢爱敢恨的性格。另一方面,古思的崇高人格又让他敬畏有加。

云镜南的悲伤只在心里闪了一闪,重又笑着道:“阿思,别苦着一张脸!我会回来看你的。到时我和德德、水裳骑马出来,你看见有匹白马在城前转悠,那上面就是我了。”

古思热泪盈眶,他从来只知道忠诚二字,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王朝。原以为,恪守忠诚这个原则,并不是什么难事。但他不明白,为什么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面对即将离别的朋友,他连握手都不能。

云镜南在城砖下站了一会儿,不知道自己是在等着古思临别的拥抱,或是在王朝的土地上多呆几分种。

终于,他转过身去,策马扬鞭,直驰向广阔草原深处。

“阿南!”古思的情感再抑制不住,然而云镜南已听不到,“保重!”

只要明镇政权还在,云镜南永远进不了布鲁克城。

※※※

云镜南带着亡命天涯的悲壮和虎口脱险的欣喜,奔向草原。而忆灵则带着沉沉的失落,在长山蓝河之间过了大半年。

忆灵不止一次地恨过自己,为什么没有杀了云镜南。但她也知道,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还是下不了手。从小,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父亲,其次是林跃和红雪。云镜南突然甜蜜地插入了她的生活,然后再痛苦地抽离,他在忆灵心中的位置无人可以取代

余痛未消,苦楚相伴数年。父亲的逝世,情人的“叛变”,使她一下失去了情感的依靠。林跃远在千里之外,红雪在波旁城时近在咫尺,可是同样慰籍不了忆灵破碎的心。

所以,她毅然回到长山蓝河——犁师公国领地。这里是她小时生活的地方,如同母亲的怀抱一样温暖。向来心情不好的时候,蓝绫河边坐坐,看看游鱼飞蝶,忆灵总能将烦恼趋走。

可是,这次不一样,伤口久久不能痊愈。

她住在部民的居住地中。自从犁氏拥有这块美丽土地,就从未在这儿筑过府墙。犁氏在这里的地位,等于王,等于皇帝,等于大罕。大公爵的爵位世袭罔替,她现在继承了犁师的爵位,成为公国国主。唯一不同的是,别处的统治者用武力震慑人民、抵御外敌。而在蓝河公国,一直在用犁师的威名保护土地。

只是忆灵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大公,晚上的篝火晚会您参加吗?”侍女小心翼翼地问道。公国的爵位是世袭罔替的,犁师死后,忆灵便是蓝河公国的大公。美貌的大公一直郁郁寡欢,她通常不参加这样的欢庆晚会,但百姓们出于尊重,从来都会向她发出邀请。

劳动、收获、欢庆……这是长山蓝河百姓的所有生活。

“多么淳朴的人民啊!”忆灵从心里笑了笑,这些百姓比起波旁城的贵族、商人、官员,特别是比起那个该死的云镜南,简直好出一万倍。

但她只笑了笑,全身就袭来疲惫,来自心底的深深疲惫。

“大公,您不想去就别去了。”侍女看出了忆灵的反应,既心疼又无计,叹道,“百姓们这次又要失望了!”

忆灵笑笑道:“我有那么重要吗?”

“重要啊!”侍女仿佛在为百姓们鸣不平,“百姓们都说,犁师大人一走,就没有人能站出来领着大家了……大公,你别生气,他们对你可是很尊敬的,都说你长得比仙女还美!”

忆灵猛地一醒:“是啊,我只想着在蓝绫河找到抚慰,却没有想到要尽自己的责任!”

……

半分种后,侍女跑出屋来,对百姓们叫道:“晚上国主也会来!”

“大公!国主!”百姓们欢呼雀跃。

忆灵不仅在当晚数千人的篝火会上大放异彩,谈笑风生。

此后的日子里,她频频出现在蓝河公国的各个地方,为公国的建设呕心沥血。尤其对公国长年来未加重视的教育和军防。

“我就知道,大公和犁师大公一样,会领着我们过上好日子的。”百姓们经常这样说。

另一个曾与云镜南亲密无间的女子,此时正坐在父母身边撒娇。

“好了好了,别闹了!看你,哪还有个公主的样子?”明镇皇后慈祥地笑道。

素筝公主的手正攥着明镇皇的胡子,不肯放开,娇声道:“父皇最近的白胡子多了,一点都不好看,我帮他拔拔……奇怪啊,我记得前几天他还一根都没有呢!”

明镇皇对皇后使了个眼色,笑道:“那是你以前没注意。”

皇后心中一酸。这半年来,素筝公主似乎又回复了从前的样子。作为母亲,她愿意看到这样的女儿。可是,硬生生地用忘忧水抹去她的记忆,总让皇后心里有些不自在。

她看了看明镇皇,自己的丈夫,现在已显老态。两年多的时间,这个国家经历了多少事啊!她不介意皇帝对自己的冷落,不介意他夜夜就寝于年轻貌美的嫔妃宫中,因为在皇帝面对繁杂国事的时候,她一点忙也帮不上。就让那些年轻有活力的身体,消减皇帝的疲劳吧!

幸好,随着素筝公主喝下忘忧水,王朝第一家庭的成员关系重又恢复正常。

明镇皇任由素筝公主拔胡须,笑道:“阿筝,你也不小了!我想在满朝文武中给你挑一个好丈夫。”

“我还早呢!人家今年才十七岁。”素筝公主羞红着脸道——她今年的虚岁本应是二十,为了不让素筝公主觉到异常,宫里的年历全都收了起来。

明镇皇的眉头重又紧锁,忘忧水那段故事永远是他心中隐痛。

皇后察觉到明镇皇的心理变化,笑道:“你看王朝里哪有女子到十七岁还不嫁人的,十八岁嫁人那都是老姑娘了!陛下,我看古思不错。”

“我也正有这个意思。”明镇皇笑了,和皇后一起演着双簧。

“古思!”素筝公主在认识云镜南之前就听到过古思的名字,知道他是王朝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她的脸一下就红了,张嘴便道:“我不嫁!”

明镇皇又是一惊:“难道忘忧水也断不了她的那份孽情?”

皇后忙笑道:“我们也真是的,哪有当着女儿的面说这事!阿筝,父皇母后是不会害你的,我们选的绝对是王朝最优秀的年轻人。”

素筝公主撅撅小嘴,不知要如何应对,一阵风似地逃回自己的寝宫。

窗前的栀子花没有开,她关上窗子,坐回**,将自己藏在红纱帐后,静静想着自己的女儿心思。

公主和民间女子没有什么区别,谁又没有想象过自己未来的夫婿呢?

古思,那是一个名扬王朝的名字。她也曾见过他,英俊的脸庞,笔直如枪杆的身板,行走间自有阳刚威仪。除了不苟言笑之外,素筝公主想不出他有什么缺点。毕竟,这是现在王朝里最优秀的年轻人。

可是,她心里总有一个奇怪的感觉:“我未来的丈夫不会是他。”但这只是个感觉,她总不能对父母说:“我觉得他不是我的丈夫。”

素筝公主轻轻褪下肩上的衣裳,抚摸着本应光滑的裸肩。她现在的肩并不光滑,上面有一排齿痕。

到底是谁咬的?好象有青草的味道。

到底是谁咬的?这样狠心,可她居然记不住。关于这个咬痕的记忆,她明知是存在的,可就象隔着荷花池的水找水底的小蟹,怎么也看不清楚。

可是她明明记得,这个咬痕,和一个誓言有关。

素筝公主跑回寝宫,明镇皇和皇后相视一笑。过了半年,女儿的记忆完全没有恢复,看来,以后也不会恢复了。

“陛下,明恒明大人求见。”内侍报道。

“皇后,你回避一下。”明镇皇整了整被素筝公主弄乱的胡子,转对内侍道,“宣明恒晋见吧!”

皇后刚刚回避,明恒便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明镇皇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从宫门外到这里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明恒本不应这么快就到。可见明恒并未在宫门外听宣,而是直接进了宫。

“明卿,所为何事?”明镇皇不能当面责斥明恒。自从李城子遇刺之后,王朝出现了一大片权力真空,明恒抓紧时机,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据了这个空白,成为名符其实的权相。

明恒简单地行了礼,直视明镇皇道:“关于王城禁军统领的人选,陛下可考虑好了吗?”

“朕不是决定让郎翔统领禁军吗?他有在罗蒙军团实战的经验,在王城带宪兵队这几年,还算出色,目前的人选名单中……”

明镇皇的话说到一半,便被明恒打断。

“陛下,臣以为有几点不妥。郎翔在罗蒙军团手下时,对神族作战,其部下涉及强暴神族妇女,有违纪之嫌。在宪兵队任职时,几次对云镜南的调查都有始无终。再者,他不过是一个宪兵队长,对平庸之臣越级提升,总是不妥。我认为,现在最适合平调禁军统领的应该是银龙骑将铁西宁。”

明镇皇心中微怒:如果说云镜南的问题,铁西宁的嫌疑恐怕比郎翔大得多。

可是他不敢正面驳回明恒的提议,只得道:“那就按明卿说的办吧!”随后露出疲倦之色,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那微臣先告退。陛下看起来气色不是太好,请勿为国事过度操劳,许多事交给臣子们做就好了。”明恒故作关切地道。

明镇皇点了点头,挥手示意明恒退下。

皇后从屏风后走出,担忧地问明镇皇道:“明恒现在越来越不象话了。”

“明恒迟早要行大逆之事。我现在等于是被架空……看来,阿筝和古思的婚事,要尽快办了。”明镇皇盯着明恒离去的方向,坚定地道。

皇位,是天下第一令人垂诞的东西。如果要明镇皇就此放手,那是不可能的。幸好,王朝有一个战神,他的力量,足以与明恒抗衡。

铁西宁早已守候在宫外,一见明恒带着笑意出来,便知自己的事成了,上前道:“多谢明相!”

明恒拍拍他的肩膀道:“不用谢我!我们是为了同一个目标。……你也不要介意云镜南的事,他虽然和皇帝有仇,但和我们并没有仇。有机会你告诉他,我明恒永远是他的朋友。”

“我早就和阿南失去联系了。”铁西宁感激地看着明恒,虽然他不能十二分地信任对方,但这半年多来,明恒确实没有因云镜南事件而排挤他。

明恒自有明恒的苦处,他培植起来的羽翼中,铁西宁几乎算是他的一只右臂,抵得上他其它所有爪牙的合力。如果因云镜南之事对他弃而不用,那他可能需要很多年的时间再去积蓄力量。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就算花同样的时间,也再难找到象铁西宁这样优秀的人才。

“走吧,到我府里去,晚上就留在我府上用餐。今天地方上来了很多人,我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明恒对铁西宁简直如家人一般信任,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是,明相。”铁西宁恭敬答道。

明恒口中所谓的“地方”上来的人,都是一些向他送礼,以求花钱买上个一官半职的人。李城子遇刺后,原来的李系官员被明恒或逐或贬,排挤得差不多了。要维持王朝政府的正常运行,必须快速补上各种空缺。

因此,这半年来,明恒可谓人财双收。文职官位是主要的经济来源,明恒用人的唯一标准便是价高者得。而对军职则更慎重,不是铁杆的明系官员绝不重用。现在,除了古思的征东大将军一系,其他的将领或是明系,或是中立,顽固的李系旧部已经很少。

连中立的将领,现在大多都在向明恒示好。

铁西宁看不惯“唯亲是用,唯财是用”的用人风格,但他没有阻止明恒。

“腐朽的王朝病入膏肓,要傲立天下,需要大补。也许,大补之前,正需要清空残留的余毒。现在,明恒正在做的就是这件事。”铁西宁对韩布是这样说的。

※※※

王朝政局动荡,如垂死病躯。作为其最强对手的兰顿帝国,经过两年的休养生息,曾经重伤的身躯恢复了元气,加上日益成年的兰顿少主,更是跃跃欲试。

初春,正是冰河解冻,万物复苏之时,风不刺骨,但仍凛冽,还带着濛濛雨丝。波旁城外校场,一万五千名兰顿士兵列阵待阅。雨水从铁甲缝隙中钻入,浸湿了战士内袍,也将寒意逼入骨肉。

然而,一万五千颗热血沸腾的心将寒意战胜。一万五千个声音齐声呼喊“吾皇万岁”,振奋异常。

兰顿王这两年一下窜高了不少,只比红雪矮一点点。他此时正在红雪的陪伴下阅兵。所有遮雨仪仗都被撤去,兰顿王年轻血热的心与战士呼应,他的脚步坚定有力。

红雪是带着欣赏的眼光跟在兰顿王身后的,他在这位兰顿少主的身上看到了兰顿辉煌的将来,他相信自己的抱负一定可以在这代明君的统治下实现。

红雪原计划出兵草原,先将弱势力量收服,以壮大兰顿国力,之后一举吞并王朝。这也是他心目中最有把握的上上国策。

然而,前几天,出兵草原的奏章被内阁驳回。兰顿王的理由是,出兵厥奴,古思可能从后面夹击,双线作战对兰顿军不利。

而红雪清醒地明白,两国交战,并不是简单的敌我关系和地理位置分析。真正决定胜负的是双方国力。现在明镇的那一锅烂粥,能守住就不错了,根本无法支持远征。

当然,他更清楚地明白,兰顿王不赞同出兵草原的真正原因。

林跃上个月也被驳回了一个奏折。上面的内容本是支持红雪出兵草原的,大致意思是:西线明镇军暂无威胁,可移兵防至南部长山一带,为南扩做准备。

精忠为国的林跃从没想过,正是他这一道奏章断送了红雪的南征计划。

犁师之死,只是代表犁系这个名称的结束。尽管兰顿王相当欣赏红雪,但他对犁师旧部还是心存戒备。红雪要出兵草原,林跃又要移防长山,现在犁师的女儿也在长山。

“就算他们每个人都是忠诚的,可是几个人加在一起,力可抵国……”兰顿王果断地将南征的奏章丢在垃圾桶里。

红雪不是个容易放弃的人,第一个计划失败,他便及时上书:“……南征之事,恕臣唐突!臣过后细细思量,更感陛下之英明。如今,吾国愈强,正是外扩之机。厥奴伊枝部壮大,明镇内乱,臣舍易而趋难,有思虑不周之过。臣再次上表,恳请西征……”

红雪在政治舞台上时日不长,却已成长为一个不失圆滑的老手。

兰顿王这次没有驳回,而是兴致勃勃地向红雪咨询了各种细节。

于是,有了今天的阅兵。

郊外的校场,地上坑坑洼洼,到处是积水,站在坑洼处的战士的皮靴被冰冷的水浸透。

兰顿王满意地阅过队列,对红雪道:“不愧是帝国之师,真正的威武之旅!朕没有打过战,不知道这样威武的军队,打起仗来怎么样?”

红雪恭敬地答道:“有许多因素决定战争的胜负,一般分为天、地、人三种。天时指的是时机,地利指的是地理、补给诸要素,人指的是将士人谋。现在,出击明镇的时机正对,帝国休养两年,补给上也不成问题,剩下便是统帅的人选和军队的素质。”

兰顿王颔首道:“那么,军队最重要的是什么?”他自从在两年前跟着云镜南学习之后,便养成了好学好问的性格。

“是服从命令!陛下。”红雪道。

“好,朕就看看你训练出来的士兵是怎么服从命令的!”兰顿皇帝饶有兴趣地道。

红雪转过身来,对着离他最近的一个士兵下令:“解甲!”

那个士兵立即脱下身上的皮甲战袍,将它们整齐的叠在一起,摆在身前地上。

“脱衣!”

战士立即脱光了身上所有的衣物,**裸地在队列中重新站好。

这是一个近乎侮辱的命令,但是这个战士持行了,挺着胸,**身体,表情严肃。周围的士兵目不斜视,更没有一点**。

“趴下!”

那个**战士立时趴在泥地上,动作迅猛,泥水四溅。

兰顿王被震撼了,赞叹道:“这才真是铁军啊!但你平时就是这样训练的吗?是不是太过残忍了?”

“你出列,到旁边穿上衣服,先回去洗个澡。天气很冷,不要受寒了!”红雪命令那士兵回营房,这才对兰顿王道:“微臣平时就是这样训练的。战场之上,情况瞬息万变,不容许任何一个下属对上司提出疑问。”

兰顿王再次赞叹。

“除了放下兵器这一条,所有的命令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持行。”红雪自豪地看着自己的军团,他知道兰顿王已经被说服,挥师西进指日可待。

“驾长车,踏破王朝要塞……”红雪的豪情壮志立时涌起,心中想起犁师的军歌。

兰顿王当场拍板:“西征的事定了!你报一个战略方案上来,人选上……统帅自然非卿莫属,副统帅嘛,让侯爵葛台去历练一下吧!”

“葛台!”红雪的血刚冲上头顶,立时遭遇一盆冰水。

(历史上的王者,有着相同的通病,就是疑心,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个性。兰顿王虽然提防犁氏,但却敢于重用红雪。关于两个重要王者,古思后来曾做过一段简短评论:“性格取决于经历,明镇皇的幼年,是在宫闱斗争中渡过,是以养成多疑而目光狭隘的性格。而兰顿王一直在较安全的环境中成长,无论犁师或是他母亲,都一心辅佐他……”古思还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就是——真正的王者,应该在乱世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