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一条狗。
是一条好狗,距她买下它已有两年半,从没呲过牙,总是摇着尾巴服帖在她脚下。金色的毛发柔顺的闪着光泽,真挚的微微有些下垂的眼睛热烈地盯着主人。
她感到有些累。
也是,独居的女人,工作又忙,初始时也只是为了新鲜将它买下。对伴侣还有可能产生厌烦,更何况是畜生。她正处于工作的上升期,每每回到家还要照顾一只狗,她感到很不耐烦。
但总不能叫它变成流浪犬。
于是联系了朋友,朋友是个热爱动物的人,他十分痛快地买下这只狗。吃的,玩的,用的,悉数送到朋友的车上去,她又将它牵出来,绳子交到朋友的手里。
“以后麻烦你了。”
“哪里哪里,多么可爱的狗。”
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她松了口气,踏踏实实睡了一觉。第二天开门准备去上班,却发现狗摇着尾巴蹲在门口。
手机铃响了。
是朋友的来电。
“喂?真是抱歉,它昨天没吃东西,挣脱链子逃跑了回去了么?好,好,我去接它。”
她不得不在家等待朋友将它接走。
而它只是沉默地趴在她脚下,偶尔抬头看她一眼。
那是一种充满乞求的眼神,她不曾在任何人身上看到过如此卑微的神情。充满恐惧与无措。
她烦躁地摁着额头,在心里轻嗤:到底是狗。
没有尊严,只会匍匐在脚下的畜生,她还得分神照顾它。而照顾它的时间足以创造上千万的价值。得不偿失。
它尝试着像以前一样伸出舌头舔舐主人的手。她却粗暴地将它推开:“滚!送你走你又回来,烦不烦!”
金毛痛苦地呜咽一声,夹着尾巴钻到桌子下去。
它不明白主人为什么突然厌弃它了。
它足够温驯,也足够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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