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顺利开张 等到他慢慢走近,孟娇打量着这位书生,身材高挑,面容白净,只见他嘴里还叽里咕噜的,也不知道在嘟囔些什么。 右手扶着胯部,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疼的他龇牙咧嘴的,为此那张俊秀的脸庞都变得有些扭曲了,表情中藏着懊悔、难堪与疲惫。 而且,袖口和衣摆上还沾满了青苔和红土,这成了他衣冠不整的某种点缀,这让孟娇差点笑出声——好似随意涂鸦的一幅丹青。 看装束样子,这书生应该就是附近白云书院的学子,显然腿部被摔伤了。这时辰出来绝非乱逛,一看就是从书院逃课躲懒翻墙出来的,捉回去就得挨先生的戒尺。 据说这白云书院一向以严谨的治学著称,这书院的山长还是当朝礼部尚书的老师呢,名满天下,每年都有无数学子从各地慕名而来。 孟娇记得原主爹从前也在此读过几年书,说起来还是这位书生的学长呢。 见书生大眼不抬地从她面前走过,直奔边上的馄饨摊而去,孟娇连忙叫住他:“小学弟,不来碗盖浇饭么?看你这失魂落魄的样子,眼下很需要一份美食来治愈啊。” 孟娇顶着馄饨摊主的白眼,厚着脸皮朗声道:“我这盖浇饭热乎乎、美滋滋,一荤两素加米饭,量大管饱还干净,只要十文钱!不如您坐下歇歇,来一碗?” 说罢,猛地掀开桶盖,香气顿时飘出。 为了打开白云书院的销路,孟娇也是拼了,她只心虚了一下下,又咬牙继续无视馄饨摊主的死亡凝视。 看书生凑了过来,孟娇持续加码,“不好吃不要钱哦!” 书生名叫韩智羽,忽地抬头,才发现这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摊,他的鼻子好像反应更快,毫不含糊地闻出了香味。 又抬眼定睛一瞧,只见面前一个貌若天仙的小女子,头上裹着一块土布蓝色碎花巾帕,垂梢缠个红丝带闲搭在肩头,眉眼含笑,面若桃花,令人过目不忘。 他的眼睛随着孟娇掀开桶盖的纤纤玉手移动,真是如水葱般细嫩的手指……非官宦世家无此风姿仪态。 他心里正在纳闷:何以如此仙人落此凡间,竟沦落在街边,行这等商贾之事。 不过,这喷香的饭菜还真勾起了韩智羽的馋虫,只是这肉怎么都是些猪的边角料啊? “嗐,学弟,你发什么愣?吃着干净卫生还实惠,快来尝尝这盖浇饭,全家老小都能放心吃哦。” “小——学——弟?姑娘这是在叫我?”韩智羽有些惊愕地指着自己,我小吗?我都十七了,啥时候成一个小丫头片子的学弟了? 孟娇看出了他的疑问,解释道:“不好意思啊,我阿爹在白云书院念过几年书,说起来还是你学长呢。” “敢问是哪位学长?”他心下嘀咕,这是得多老的秀才学长还在坚持寒窗苦读,还要靠闺女出来摆摊养家糊口。 “家父已仙逝。” 韩智羽心知自己冒犯了,急忙道歉,为了赔罪,忙从荷包里掏出十个铜板。 “小姑娘,给我来一份尝尝吧。” 小食摊这就算开张了,孟娇又见他荷包用料不凡,一看就是个不缺钱的公子哥,以后有望发展为大主顾。 于是,孟娇不自觉扬起嘴角,麻溜地给他装了满满一大碗盖浇饭。 “公子您请上坐,我给您端过去。” 韩智羽不料这小丫头改口还挺快,摇头失笑。 他有意坐在背着馄饨摊的位置,面前也就一张旧木方桌,四条长凳,桌上还铺着一块半旧的青色粗布,看着倒是稀奇讲究。 待盖浇饭端过来,韩智羽颔首表示感谢。 只是等他细看才知,这肉竟然是连狗都嫌弃的猪下水做的,猪肝、猪肚还混着些他不认识的部位,韩智羽嫌弃地撇开了脸。 孟娇瞧出他的难色,自己也单独盛了少许出来,当面试吃了点猪肚给他看。 心中暗忖:“揭开桶盖时明明确认过眼神,本以为是来了个不在意这等俗物的体面读书人,没想到眼神不济,还是个近视的。” 韩智羽盯着孟娇咀嚼,一副馋煞人的劲儿,以为是在吃什么人间美味。 他不自觉看的有些入神,不由地咽了咽口水,也跟着大胆试吃了一口。 这下,馋虫彻底被激出来了,也不知道这猪下水到底是怎么做的,不仅毫无腥味,而且还有一种独特的酱香味,它和蒜苗爆炒出来的滋味,竟比家中大厨做的红烧肉和鲈鱼还好吃。 白菜清甜可口,还伴有微微的醋香,尤其软乎乎的茄子烧豆角拌在米饭里最是咸香开胃。 等码头的那几个壮汉结伴而来时,看见的却是一个穿着贵气的年轻书生坐在路边的长条凳上,手里正端着个大海碗在那儿埋头干饭呢。 冷风吹的人腮帮子生疼,却丝毫影响不了他进食的那股子豪情。 “那得多好吃啊?生怕有人跟他抢似的。” “所以到底吃的是啥?也不像馄饨呐。” “走,咱看看去就知道了。” 孟娇瞧见码头那边的壮劳力也过来了,再看旁边书生狂炫盖浇饭津津有味的样子,心里偷偷乐开了花,这可是免费的吃播呀! 孟娇又打起精神,反复吆喝着:“走过路过快来瞧一瞧咯,好吃实惠的盖浇饭,一荤两素,量大管饱,只要十文钱咯!” 等人快走近时,她又适时地把桶盖揭开。 “石大哥,你闻闻,还怪香嘞!”馋的费老四腿被定住了。 “我看那饭菜还冒着热气呢。”荣老二摸了摸怀里的干粮,心里开始打架。 那个被称做老陈的壮汉,想直接上手去搅动桶里的肉菜,被孟娇用大海碗巧妙地拍开了。 是个没规矩的,但孟娇还是挂着笑脸,礼貌问道:“大哥来一碗尝尝?这东西可实在着呢,白花花的大米饭和满当当的肉菜,比吃啥都值当。” 老陈是个粗人,被码头的把头和脚行随便使唤捏咕惯了,见孟娇一个娇滴滴的姑娘用碗拍开自己的手,他也毫不介意,只是本能地把手缩了回去,又憨憨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看见桶里满满的肉菜,几个壮汉眼睛都直了。 几个人还是在那儿犹豫不决,一来是他们这一早晨抬箱的抬箱,扛包的扛包,累死累活也就只挣了三十五文钱,真正的大头却被把头、脚行给拿走了。 二来,这小丫头十文钱卖的饭菜还真是香死个人。 这种热乎可口的饭菜,一般只能去酒楼饭馆里吃,怎么着也得花出去大几百个钱,他们哥几个省吃俭用一年到头也吃不起。 费老四见书生吃完了还意犹未尽,率先忍不住了,“姑娘,先给我来一碗尝尝吧。” 孟娇眼神示意他将铜板扔进竹筒里,又大方地给他盛了满满一碗,“好嘞,您端好,小心烫!” 荣老二还是不放心地问:“姑娘,你这菜保新鲜吗?这肉咋全是猪下水啊,那玩意儿平时白送人都不要,你咋能卖十文钱呢?” 孟娇秒懂,大方回应道: “放心吧,老哥,我比你还怕让你吃亏。本姑娘做生意,做的就是个诚信的脸面,亏了一份菜就亏了一分心,多贪你一分便宜,也就断了我自个儿的生路。我出来做个小食摊,挣的是辛苦钱,可不想连良心都卖了!”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