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19 好想让秦临帮她写作业啊 “嗯嗯嗯,我听到你没答应了。” 明玉敷衍的附和。 她又没有说什么,跟她强调两遍干嘛。 看到秦临在自家地里干活,明玉面上没有不好意思。这又不是她要求秦临做的,他想干活就干活呗。 秦临不是傻子,累了会自己歇息的。 刺眼的太阳光照得明玉眯起了眼,纤纤手指指着旁边的地块,大大方方的说:“那块地也是我家的,还有那片的几株南瓜丝瓜,结的可好了。你想吃随便摘!” “好。”秦临见她手掌放在额头处遮挡着光线,“我把这地翻完就回去。” 明玉前脚走到院前,就被林婶叫住了。 稻谷丰收完,地里花生还有段时间,就没有先前那么忙碌了。现在的重中之重就是把稻谷晒干收进仓库里。 林婶表情复杂:“小玉,那谁不是你喊去地里干活的吧?” “不是啊。他自己去的。”明玉不满的撅嘴,“林婶!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啦。” 林婶讪讪笑:“那就好。”她肯定是相信小玉的,虽娇气任性了点,但秉性是好的。 做不出那等折腾人的事情来。 她委婉的提醒,“小玉,你有啥事喊婶子来,不要麻烦秦家小子。那样不好,知道不?你哥哥给了我们钱,我和你林叔也是把你当自家孩子对待,照顾你是应该的。” 更别提这个月月初,明玉也按时给了费用。即使她竭力推辞,最后还是收下了。 昨天那顿晚饭后,林婶和林叔睡觉前说起秦临。 近距离接触后,才深刻感觉到秦家小子不是个好相处的,说话客客气气的,骨子里却透着冷漠无情。但曲折身世摆在那儿,养成这样不近人情的性格也说得过去。 林婶只叹息,小玉咋就招惹了这么个男人。她也怕小玉肆意随性惯了,过了界还不知。 搞不懂小玉到底想做什么。 明玉浑然不觉林婶快为她操碎了心,眉眼欢喜:“嗯嗯,就知道婶子对我最好啦~” “婶子看着从小不点长大的,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啊。”林婶怜惜的摸摸这孩子的头,语气逐渐变得惆怅起来。 “还记得你刚出生那会儿,小小的一团,抱在怀里都不敢用力。把你妈妈担心坏了,老是想着去碰碰你,睡不好觉吃不好饭。连带着我们也时常惦记着。” “你这小不点也是个知晓心疼人的,很少啼哭,饿了尿了就哼唧几声。那小模样可太招人喜欢了,比我家那俩皮猴子省心不知道多少。” 林婶眼中满是怀念,透过小玉那张小脸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安妙。 安妙是明晨兄妹俩的妈妈,生得温柔似水,说话轻声细语的,一点也不像乡下人。她不是石桥村的,而是早年闹饥荒和家人迁移到这里。 后面经人介绍同明望相识,两人就这么定下了。 明望和安妙虽是相亲认识,但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很快怀上了第一孩子,也就是明晨。 可惜好景在明晨七岁那年戛然而止,明望趁着农闲时节去县城工地上干活挣钱,意外坠楼死亡。工地赔了一笔钱,就不了了之了。 处理好男人后事,安妙才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所以明玉的出生,寄托了太多情感。安妙心疼小女儿生来身子骨弱,还连亲爸一面都没见过,常常哭花了眼。只想着什么都要给小女儿最好的。 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发生在昨天。 林婶感慨道:“我们小明玉啊,一眨眼就长这么大了,再过两年也该结婚有小孩儿了。到那时候就是真的长大成人啦。” 因为明晨出事,她私下也想过要不要先帮小玉相看着。她没啥见识,就想着明玉要一直好好的。 如果读书有前途,那她自然也是支持的。要是能再考上大学,留在外面大城市,比他们一辈子在农村种地强太多了。 但林婶见过明玉念书的样子,成绩也着实算不得好,对她能考上大学不报啥希望。 明玉不大高兴的说:“什么啊,我才17岁!哪里这么早就想这些啊。”还生孩子…… 两辈子都是单身狗的她,没想过生孩子的事情,觉得好遥远。 但这辈子见过村里女人生孩子难产,母子双双去世的画面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是真的很吓人。 明明前一天还笑着打招呼说话,第二天就成了冷冰冰的尸体。连具棺材都没有,就被埋进了土里。 之后不到半年,那男的又结婚了。 林婶笑着说:“哈哈,17岁也不小啦,我们年轻那会儿这年纪好多女娃都嫁人了。不过我们小玉确实不用着急这些,多得是男孩子喜欢。” 明玉经不得夸,脸颊微微泛红:“他们喜欢关我什么事,我又不喜欢他们。” 又怕林婶现在就给她找对象,抬起下巴:“以后我要找个互相喜欢的,找不到我也不要将就着去相亲。” 这一番话是过分天真烂漫了些。 林婶虽有些不赞同,但也没反驳她的话。有梦想是好事,她年轻时也想过:相伴一生的人是什么样的。 但现实却是,她一到年纪就被媒婆说了亲,嫁来了石桥村。林柱是个好男人,待她不错,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林婶琢磨着想说点啥,视线绕过房屋落在菜地里的青年身上,慈爱脸上露出了然的笑容。 也是,她瞎担心这些做什么。 —— 丰收季总归是要比平时忙碌的。 林珍来找明玉的次数和时间少了很多,她到底是不放心放任阿玉和秦临待在一块,央求着阿玉来林家找她。 明玉闲着也是闲着,就答应了。 这天她像往常一样和秦临吃了早饭,抱着作业本朝林村长家走去。 秦临知晓她要去哪儿,叫住她:“明玉,我等下要出门,中午可能不回来了。” “嗯嗯。” 明玉随意应声,往外的脚步不曾停止。见到在家的林母,她熟络的打了声招呼。 “小玉来了啊,珍珍在屋里。” 林母没去打扰两孩子说话,忙完手头上的活儿就去了地里。 见阿玉进来,坐在床边缝衣服的林珍抬起头,诧异道:“咦,这身裙子我没见你穿过啊。啥时候新买的啊?” 她放下针线,上前拉着明玉看了又看。 “不是买的,是林婶给我新做的。”明玉嘚瑟的提着裙边转圈圈,“好看吧,林婶做衣服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林珍也看出来了:“好看。以前没见你穿过深色的衣服,没想到你穿上身也好看。果然脸蛋长得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明玉身上的衣裙是藏青色的,是林婶那天收了秦临给的几匹布料。首先就给她做了身裙子,是很常见的宽松款式。 纤细腰肢藏匿在肥大的裙身中,非但没显得臃肿,反而更衬得她身形娇小可爱了。 林婶想过给秦临也做一身的,但不知道他的尺寸,想了想还是算了。 “这颜色好显白,下回我也试试深色的衣服。” 到底是年轻女孩,爱美是天性。林珍不像明玉,她很容易晒黑。一个暑假过去,肤色能黑好几个度。 明玉低头看了看裙子:“我感觉你能穿下,要不我脱给你试试先?” 两人差在身高,身形差的不多。 “好啊!你去床上换,我给你拿条我的裙子。”林珍说着就打开衣柜翻找起来。相比需要规矩束缚的衣裙,她更喜欢衣服裤子,想蹦想跳自在得很。 衣裙寥寥几条,少的可怜。 快速试穿后,林珍满意的和她换了回来,“就是不知道藏青色做短袖和长袖合不合适,相似颜色的裤子我倒是有。” 裙子还是不考虑了。 “穿了才知道呀。”明玉坐在床边,任由身后的林珍帮她整理弄乱的头发。 “阿玉,你还记得于薇儿吗?她前天晚上回来了。”林珍不屑的撇撇嘴,“不是说在省城得了个好工作吗,咋就突然回来了。肯定有事发生。” 明玉嘴角一平:“废话,于薇儿那神经病我怎么会忘记。她回来干嘛?” 她和于薇儿有仇很多年了。 确切来说,是于薇儿单方面多次找茬。要说是因为于天杰对明玉好,让于薇儿觉得她抢了亲哥哥的宠爱,也不是全是。 毕竟明玉自己有亲哥,不稀罕别人家的哥哥。 每次碰面,于薇儿总会占几句口头上的便宜,再高傲的鄙视一番,指指点点。 小女孩们间的言语争论,又没闹大,明晨即便知晓了也不好做什么。 “鬼才知道。我没见她有出门,这不像是于薇儿的性格啊。”林珍也想不通。 以前于薇儿最喜欢的操作,就是从外面回来再来明玉面前炫耀她得到的新颖衣裙和首饰。 但每回又在明玉面前讨不着好处。 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就像打不死的小强。 上次于薇儿回来是在去年年末,还没等新年结束这人就迫不及待的回省城去了。新年期间,没少特意凑明玉面前,显摆据说是国外才有的金手表,还有那什么金银首饰。 还说啥要去京市过好日子了。反正比以往嚣张太多。 明玉的‘管她呢’三个字刚到嘴边,一瞬间想起了于薇儿这人是小说剧情正式开启的源头。 联想到秦家房屋的突然倒塌,她顿时眼皮不安的直跳,于薇儿这该不会是提前回来了吧? 明玉轻咬着唇瓣,呢喃自语:“珍珍,好像有点出事了。” “啊?出啥事了?” 林珍瞪着清澈的大眼睛,不明所以。不是在说于薇儿吗,她能惹出啥大事来啊。 “不说于薇儿了,她如果在憋阴招我们迟早会知道的。”明玉不好说那些来让珍珍一起焦虑,话题一转,“你作业写多少了啊?珍珍,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开学了。” 假期怎么过得那样快!都还没玩够呢。 “快写完了啊,你应该也快了吧?”林珍听出异常来,眯着眼睛问。 明玉挺直腰板,睁眼说瞎话:“我也快了,我就是关心一下你嘛。看你每天那么忙,害怕你忘了写作业。” 林珍将信将疑:“真的?” “真的。” 明玉想起这半个月来没怎么碰过的作业,硬是咬着牙点头了。大不了她今天回去就开始写,还有十多天呢,肯定能写完的。 一边异想天开:要是秦临也上过学就好了。 好想花钱让他帮自己写作业啊。 作者有话说: 无